居民消费价格就是城乡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项目消费的价格,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反映一定时期内居民消费价格变动程度的总指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是研究居民消费水平、收入水平、工资水平,制定相应政策的依据。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包括食品、衣着、家庭设备及用品、医疗保健、交通和通讯、娱乐教育和文化用品、居住、服务项目八大类。国家规定必报商品和服务项目,随着居民消费领域的拓宽,2001年由过去325中增加到550种,主要增加了汽车,汽油、移动电话、电脑以及家庭服务收费、物业管理费、电话月租费、旅游收费等项目。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与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分开编制,各自拥有独立的商品目录和分类,但调查点的确定和采价工作由调查市、县适当结合进行。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采用每年变动权数的链式拉氏公式计算,使用的权数是根据全国9万多户城乡居民家庭上年消费支出调查资料计算的各类消费品和服务项目的构成千分比。全国及各地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按城乡分别编制。
我国定期公布的价格指数还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等,计算原理和方法大致相同,不再一一列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