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是一门科学。统计指标的确定要依据一定的经济理论,遵守国际通行的规则,采用科学的统计和调查方法,以保持统计指标的科学性和国际可比性。我国现行的经济统计指标体系是以联合国制定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为框架、采取国际通行的基本概念和分类标准而制定的,是基本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征和国际惯例的。
1992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实施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方案的通知》,实现了我国核算体系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2003年,我国又开始实施2002年版的《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该体系是以1993年出版的、由联合国、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欧洲共同体委员会共同编写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为基础,结合中国国情制定的。该体系通过一系列原则和方法把描述国民经济各个方面的基本指标有机地组织起来,为我国经济统计提供了基本框架。该体系制定的基本概念、分类、核算原则已成为确定我国各项经济统计指标的重要依据。
投资统计是一项重要的专业统计,在国民经济核算和宏观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的投资统计历史比较长。随着新中国统计工作的建立,即建立了以基本建设投资统计为主要内容的投资统计制度,并逐步发展成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投资统计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完善。尤其是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以来,投资统计对指标体系的概念、分类、调查方法等进行了重要的改革和完善,基本上满足了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要求。
投资,从最广泛的意义上来讲,就是垫支资金或实物用于增加未来收入的资金支付活动。投资有两种不同的形式,一种是实物投资,一是金融投资。实物投资是指固定资产投资和存货投资;金融投资则是指购买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的投资。对于投资,经济学和统计学上一般是指实物投资。在联合国1993年颁布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投资是指资本形成,包括固定资本形成和存货增加。固定资本形成包括有形固定资产和无形固定资产。有形固定资产包括,住宅、机器和设备、橡胶或牛奶等产品的培育资产;无形固定资产包括,矿藏勘探、计算机软件等。
当前我国统计工作中投资的概念就是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制定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范围是指所有企、事业、行政单位和城乡居民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活动。这里的固定资产既包括设备,也包括各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当然,由于统计和核算的目的不同,投资统计中的固定资产投资不完全等同于国民经济核算中的固定资本形成。一是固定资本形成中包括无形固定资产,但目前投资统计中尚没有包括在内;其次,固定资本形成中不包括单纯的土地购置费用,但投资统计中包括了以出让方式和划拨方式取得土地所支付的各种费用。因此,固定资产投资与固定资本形成是有差别的,后者要在前者的基础上做一系列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