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可支配收入包括哪些收入内容?

2015-07-31 09:44阅读:38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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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支配收入是城市居民家庭在调查期内获得并且可以自由支配的收入,是全面反映城市居民收入水平的重要指标,是当年全社会生产的产品和服务中,居民家庭所获得的部分,是GDP在国家、企业、个人之间分配的最终结果之一。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调查期内居民家庭总收入中扣除个人所得税、公积金、养老基金、医疗基金、失业基金等计算而来,因为这些由国家先发后征或居民家庭成员必须缴纳的刚性支出,属于“不可支配”收入。

居民可支配收入计算公式为:

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交纳所得税-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

可支配收入通常由四部分组成:(1)工资性收入,包括家庭成员所从事主要职业的工资及补贴,从事第二职业、其他兼职和偶尔劳动得到的劳动收入;(2)经营净收入,主要包括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如开小店、摆小摊、家庭作坊、私营企业)所获得的净收入;(3)财产性收入,包括存款利息、出租房屋收入、保险收益、股息与红利收入、知识产权收入等;(4)转移性收入,主要包括政府对个人收入转移的养老金或离退休金、失业救济金、赔偿等,单位对个人收入转移的辞退金、保险索赔、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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