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全面反映我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社会综合发展规模、结构、速度和效益,评估社会综合发展水平;为政府管理部门制定发展政策和发展战略,检查和监督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情况提供依据;沟通各地区的社会综合发展信息,特制定本年报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是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统计局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的综合要求,各地区应按全国统一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口径、资料来源按时报送。
(三)本报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资料。
(四)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