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统计理论和统计设计上讲,统计指标是反映总体现象数量特征的概念,如国内或地区生产总值(GDP)、人均工资等。这种涵义的统计指标包含三个要素,即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和计算方法。
实际统计工作中,使用的是另一种涵义的统计指标,这种涵义的统计指标是指反映总体现象数量特征的概念及其具体数值,如:经过初步核算和评估,2003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为116694亿元,这时统计指标除包含上述三个要素外,还包含了时间限制、空间限制和指标数值等另外三个要素。
对统计指标的这两种理解都是成立的、合理的,它们分别在不同的场合使用。在进行一般性统计设计时,只能设计统计指标的名称、内容、口径、计量单位和计算方法,这是不包括数值的统计指标。然后经过搜集资料、汇总整理、加工计算可以得到统计指标的具体数值,用来反映总体现象的实际数量状况及其发展变化的情况。从不包括数值的统计指标到包括数值的统计指标,正反映了统计工作的过程。
统计指标是社会经济统计活动的基本单元,社会经济统计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它。统计工作的全部过程也都是围绕或通过统计指标来进行的。同时,正是通过各种统计指标,统计部门才得以发挥其信息、咨询和监督三大功能,为国家进行宏观决策、宏观调控以及为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