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对外承包公司以招标议标承包方式承揽的下列业务:(1)承包国外工程建设项目。(2)承包我国对外经济援助项目。(3)承包我国驻外机构的工程建设项目。(4)承包我国境内利用外资进行建设的工程项目。(5)与外国承包公司合营或联合承包工程项目时我国公司分包部分。(6)以服务成果向业主收费的技术服务项目(包括承担地形地貌测绘;地质资源勘探与普查;建设区域规划;提供设计文件、图纸、生产工艺技术资料和工程技术经济咨询;工程项目的可行性考察、研究和评估;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人员等)。(7)对外承包兼营的房屋开发业务。对外承包工程的营业额是以货币表现的本期内完成的对外承包工程的工作量,包括以前年度签订的合同和本年度新签订的合同在报告期完成的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