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住房公积金涉及到企业和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从上世纪90年代初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以来,全国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6.9万亿元,提取10.4万亿元。此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到,6月底前,房、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住建部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提出了关于房地产住房公积金的三项阶段性支持政策。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要连续计算,不影响每个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特别是对一线的医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因疫情需要隔离或者暂时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同样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同时,考虑对于支付房租有压力的缴存职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并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决定自愿缴存公积金。继续缴存的,可以自主商定缴存比例;停缴的,停缴存期间,缴存时间同样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