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居民将迎来首次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也就是对2019年1月至12月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进行汇算清缴。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以精准落实各项税前扣除和金融优惠政策。
明确了适用于2019年和2020年两个纳税年度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义务免除情形,落实了1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负担的针对性要求。我国的工薪族是一个相当庞大的群体,即使在新个税法为大多数人减负之后,需要缴纳个税的工薪族纳税人基数仍然很大,这是个税征纳环节需要面对的。
公告提出的两年义务免除情形将在全面开展汇算清缴的初期,让年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中低收入纳税人以及不超过400元的低额补税纳税人不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一方面有助于这些中低收入纳税人减小负担,据千讯咨询发布的的《中国金融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另一方面则有利于提升整体金融汇算清缴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