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了金融保险机构投资范围,允许保险资金投资永续债、商业银行二级资本债等资本工具,但对险资能投资的永续债发行主体做了四个具体规定:一是公司治理完善,经营稳健;二是最新经审计的总资产不低于1万亿元,净资产不低于500亿元;三是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9%,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1%;四是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A级或者相当于AAA级的长期信用级别。
这份文件对险资能投资的永续债发行主体做了规定。据千讯咨询发布的的《中国金融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许多中小银行由于金融资产不足,或评级不够,不满足这一要求,就被排除在险资的投资范围之外。事实上,台州银行和威海商业银行发行的永续债就无法获得险资认购。台州银行2018年年报披露的总资产为1893.51亿元,威海商业银行2019年半年报披露的总资产为2147.46亿元,均不符合“最新经审计的总资产不低于1万亿元”一项。
保险资金作为期限长、流动性要求小、稳定性强的资金的代表,匹配的久期相对较长,适合投资于久期同样较长的银行永续债。而按照目前的政策规定,险资投资永续债的标的大多数还是四大行以及股份行发行的永续债,城商行和农商行受到限制。险资投资于永续债的标准是否会有所放开,是永续债的一个关注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