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指导地方开源节流,多渠道筹集收入,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支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对难以完成全年收支预算的地方加强指导,在触发预算调整条件时,依法依规调整预算。预算法对于预算调整作出了具体规定。
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在预算执行中,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预算调整方案应当说明预算调整的理由、金融项目和数额。
预算调整特指以上四种情形,纳入预算调整的变化属于预算调整中的重大变化,从程序上,地方要制定预算调整方案,送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据千讯咨询发布的的《中国金融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预算的调整金融方案应当提请本级人大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按照2015年1月正式实施的新版《预算法》,并不要求地方政府要实现财政预算平衡。换言之,无法完成预算,可能是因为一些偶然性的因素,例如某一个财政年度的经济下行压力比较大,地方政府可以编制一份赤字预算,只要在一段时期之内,例如三年之内能够实现财政平衡即可。
地方财政部门需要先向地方人大常委会的预算工作委员会提交报告,说明预算需要调整的理由,预算工作委员会收到报告后会进行调研,与委员以及财政预算专家一起进行研究,给出意见后报人大常委会审议,再决定是否批准。今年初,重庆市2019年预算报告提出,考虑到今年中央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将税收增速预期从2018年的8.6%下调至7%。6月份,重庆市2019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公开,包括预算调整事由、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全市代编预算变动情况三个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