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增加专项债券发行规模有两种渠道,一种是新增今年专项债额度。在此之前,市场预期8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审议提额计划,但目前会议已经召开,相关议案并未出现。年内若调整地方债新增额度,需由中央统筹管理调整。但中央预算调整程序耗时相对较长,三季度追加落实预算时间较为紧张,因此年内调整预算存在空间,但概率相对较小。
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债券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债券市场预期采取第二种渠道的概率加大。根据《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财预〔2017〕89号),各地试点分类发行专项债券的规模,应当在国务院批准的本地区专项债务限额内统筹安排,包括当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上年末专项债务余额低于限额的部分。换言之,可使用往年剩余额度发行专项债。
从2018年新增债券限额使用情况来看,山东、安徽、西藏和新疆的专项债发行规模超过全年限额。这说明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这些地区使用了往年剩余额度来发行新增专项债。假设目前限额用完的地区动用往年剩余额度的30%来继续发行专项债券,可多发行的规模约2592亿。如果全部省市均动用往年剩余额度的30%,则可多发行新增专项债约3615亿元,相当于全年新增专项债券限额增加16.8%。
2018年末专项债余额7.41万亿,限额为8.61万亿,还有1.2万亿的“余粮”,但是区域间分布并不均衡。具体来看,京沪两地“余粮”接近5000亿,约占全国的四成。此外,江苏、广东、浙江的“余粮”也较多,这些地区恰恰是经济发达地区,财力雄厚。而湖南“余粮”为0,黑龙江、天津、青海、宁夏、山西、内蒙、甘肃、贵州等省份“余粮”较少。这些地区要么财力较弱,要么债务较高,更需要资金支持。
相比而言,新增额度将“雨露均沾”,惠及各地;而使用往年剩余额度“开前门”则面临结构性问题:需要资金支持的地区额度很少或没有额度,而财力雄厚的地区额度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