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国货币利率市场化改革一直在持续推进,但仍然保留着存贷款基准利率,存在贷款基准利率和市场利率并存的“利率双轨”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发放贷款时大多仍参照贷款基准利率定价,市场化程度不高,不能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动情况。特别是个别银行通过协同行为以贷款基准利率的一定倍数设定隐性下限,对市场利率向实体经济传导形成了阻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货币政策发挥应有的效果。
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货币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而在新货币机制下,各报价行在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指中期借贷便利利率)的基础上加点报价,中期借贷便利期限以1年期为主,反映了银行平均的边际资金成本,而加点幅度则主要取决于各行自身资金成本、市场供求、风险溢价等因素。MLF利率的上行或下行,银行在此基础上依据市场情况的加点或减点,最终决定了银行贷款利率。不难看出,贷款利率与LPR挂钩,LPR与公开市场操作利率(MLF)挂钩,央行的政策意图就能通过公开市场及时传导到银行贷款。
因此,当下LPR新机制下出现“实质降息”,并不意味着两者之间可以画等号。实际上,改革完善LPR机制是为了提高LPR的市场化程度,发挥LPR对贷款利率的引导作用,促进贷款利率“两轨合一轨”,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