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海南外的11个自贸试验区以约万分之二的国土面积,创造了新设外资企业数、实际使用外资、金融进出口总额占全国比重分别为15.54%、12.12%和12.25%的可喜成绩;今年上半年,12个自贸试验区实际使用外资人民币694.7亿元,同比增长20.1%,占全国比重为14.5%。中国营商环境2018年排名跃升至全球第46位,自贸试验区建设近6年期间,累计提升了50位。
据千讯咨询发布的的《中国金融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自贸试验区的第一份负面清单来自上海金融自贸区,2013年9月出台,设立之初为190项,当时还只是上海自贸试验区的一项自主探索。2014年,调整减少至139项。2015年,在自贸区扩围之际减至122项,同时扩展到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四个自贸区。2017版自贸区负面清单减至95项,并覆盖当时的11个自贸试验区。2018年版减至45项。2019年修订进一步缩减了负面清单长度,新推出一批开放措施,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减至37项,6年共计缩减逾八成。
今天,它已是大家耳熟能详、推动实现了外资准入从审批到备案历史性转变的全国性制度安排,实现了改革开放40多年来外资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为外国投资者在华投资创造了更加公平、稳定、透明的制度环境,并已写入新出台的《外商投资法》,成为被及时上升为法律的行之有效的改革创新实践,成为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助推器,成为改革的新抓手,开放的新载体。
自贸区是制度创新的高地。在经济下行压力日渐增大的今天,自贸区以先行者的身份,主动打破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束缚,与时俱进地开拓创新、改革,以此来促进发展,这是我国国民经济韧性的重要体现。作为物流、资金、信息、人才自由有序流动的载体,自贸区为我国经济的转型升级不断注入动力。此外,自贸区进出口的不断增长还提升了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增加外汇收入、吸引外资流入、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以点及面地助力我国整体外贸质量的全方位改善。同时,自贸区的示范效应,推动全国范围内金融、税收、贸易、政府管理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出台,进一步推动我国外贸水平的提升与国民经济的健康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