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个城市是不是需要限购,或者城市的某个区域是要加强限购还是撤销限购,这个决定权是在城市政府。这一点,都提到了,城市政府要负房地产调控的主体责任。
城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辖区房地产政策进行微幅调整,既是它的权限,也是它的责任。去年12月山东菏泽取消限售时,我就跟业内朋友说,没必要大惊小怪。楼市微调,本属正常。难道你希望一个政策僵硬地管几年,无论市场发生了什么变化?比如,6月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对购房资格也作了小调整,个税缴纳额为零的月份,可用社保相抵。这是一个非常人性化、便民化的调整,但不可视为放松。
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房地产因城施策显然要优于一刀切。别忘了,中央政府主管部门还随时盯着各地楼市动态呢。比如,4月和5月,住建部就分两次对房价涨幅较大的10个城市发出了预警提示。而苏州也根据市场运行需要收紧了对特定区域的调控措施。城市负主体责任适时微调,主管部门负监督责任随时提醒,这样调控更精准,市场也更加良性。
“房住不炒”已成共识,可见的将来,在长效机制未建立以前,短时期内全面放松调控不太可能。我倒是特别想强调,目前在复杂的国际经贸和国内经济背景下,房地产政策尤其是房地产金融政策,要保持稳定。我指的是具有全国性影响的政策,包括对企业和地方。
地方政策微调,即使有一批城市这么做,影响的只是所在区域;但金融层面任何监管政策的变化,其影响都可能是全国性的。在资本市场和信贷方面,尤应慎重。除了公认的“坏”企业,不建议设立黑名单制,因为市场情绪会快速传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