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提出扩展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对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初创科技型企业可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并将投资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范围或者标准进一步扩大,扩展到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的初创科技型企业。
针对初创科技型企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符合当前新旧动能转换的需要。盘宇章指出,通过减税降费来降低初创科技型企业的研发投入成本,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销售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并提高研发活动投资销售回报率,进一步激励创新活动。
初创型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市场需求处于培育阶段,需要持续不断的资金投入。该政策适时推出对于资金饥渴的初创型企业恰逢其时,有利于为初创型科技企业带来持续资金投入,推动科技研发和市场培育持续发展。
初创科技型企业具有高度成长性和不确定性,研发投入巨大,但创新收益却并不确定。因此,扩展初创科技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能够提高对资本的吸引力,也是对风险投资机构和天使投资人的重大利好,有助于促进资本和技术深度融合。
努力建设科技强国是时代要求,技术进步对于改善经济结构、推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意义重大。郭晓蓓认为,该政策也凸显出政府的积极态度和政策导向,目的就是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资初创型科技企业,鼓励进行科技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