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占大头的养老保险为例,长期以来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费率为28%,高于欧美国家22.5%的平均水平,也高于OECD成员国19.6%的平均水平。其中,20%的企业费率,几乎是法国的2倍,美国、日本的3倍,加拿大、瑞士和韩国的4倍。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之初,当时的缴费人员既要供养上代人,又要为自己将来储蓄,因此费率定得较高。
职工从计划经济中刚刚转到市场经济,没有什么自我储蓄,据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养老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也没有职工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养老保障三支柱没有建立起来,因此国家的养老金待遇要高一些。当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入还不能覆盖支出。根据人社部数据,1998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59亿元,比上年增长9.1%;支出1511.6亿元,比上年增长20.8%。
但28%的法定费率并未严格执行。今年6月底发布的《社会保障绿皮书: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指出,根据2015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收效率的调研,养老保险政策费率为22%的浙江、广东,实际征收率仅为13.89%、12.07%;政策费率为28%的北京,实际征收率为12.83%,政策费率为29%的上海,实际征收率为16.81%。
根据目前的替代率(45%)与赡养率(34%)的参数来推算,其结果是目前的“实际缴费率”只相当于15.3%,大大低于28%法定费率。为何法定费率与实际费率差距如此之大?多年以来,缴费比率存在地区差异大的问题。广东、浙江等地区养老保险费率为14%,上海为20%,国务院降费政策后很多省份降至19%。
应保尽保”也未实现。目前,人社部正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以覆盖8000万中小微企业和广大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未参保居民等群体。10年前的遵缴率大约90%(即实际缴费人数占登记参保人数比例),而最近几年逐渐降到了80%,就是说,每5个参保人就有1人不缴费。以2017年为例,全国断保人数将近5500万人,断保金额达5300亿元。在过去10年里,断保导致的收入流失高达2.6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