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机构的客户备付金是指支付机构为办理客户委托的支付业务而实际收到的预收代付货币资金。自去年6月起,中国人民银行定期更新的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中添加了“非金融机构存款”这一栏目,即我们通常所言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
今年以来,据千讯咨询发布的的《中国金融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非金融机构存款余额整体呈现上升趋势,只有在6月份较上月微减0.87亿元,其余各月均有所增长。其中环比增长金额最大的在4月,当月非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为4995.04亿元,较上月增长1837.52亿元,增幅超过58%。此后,5、6两个月非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均维持在5000亿元左右。7月,该项存款余额较6月大幅增长1404.95亿元,达到6413.31亿元。而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末,非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已突破7000亿元大关,达到了7638.43亿元,环比增长1225.12亿元。
近两月第三方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余额大幅度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中国人民银行针对支付机构交存备付金提出了逐月提高比例的要求,直至全部交存。在今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全部集中交存有关事宜的通知》,宣布自2018年7月9日起,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到2019年1月14日实现100%集中交存。交存时间为每月第二个星期一(遇节假日顺延),交存基数为上一个月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
事实上,在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便发布实施了《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其中规定支付机构接收的客户备付金必须全额缴存至支付机构在备付金银行开立的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此外,支付机构应当依照10%的计提比例按季计提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客户备付金特定损失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