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中旬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了个税法草案,月底公布了个税法草案全文,并向社会大众公开征求意见,一个月内最终6万多人提了13万多条意见。个税法草案二审稿新增了一项专项附加扣除,即赡养老人的支出也予以养老税前扣除。
为何新增赡养老人支出的专项附加扣除?据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养老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养老支出对个人负担也比较重,特别是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日益加快,独生子女家庭居多,赡养老人支出负担很重。为进一步减轻他们的个人税负,二审稿在专项附加扣除里增加了赡养老人支出。
包括增加养老支出专项扣除和正在试点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目的都是降低个人负担,更好地发挥家庭对社会养老责任的功能作用。除了增加养老支出专项附加扣除外,此次二审稿明确了专项附加扣除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而非此前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确定”,这正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更好维护法律权威。
个税法二审稿另一大变化在于对“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进行部分调整。即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拟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在此基础上,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再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相当于打了五六折。
这是维持了现行个税做法,也符合所得税原理,因为获取劳务报酬、稿费、特许权使用费都有一定的费用,比如差旅费、器材费、住宿费等等,如果不扣除这部分费用相当于按照毛收入来纳税,有的人可能倒贴钱。不少国家采取据实扣除费用,但由于我国征管能力达不到,设定统一的20%费用扣除比例。虽然存在个体情况差异,但相比于此前草案中没有这一扣除比例要好得多,也维持了现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