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首个跨省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第三轮试点即将启动。发源于安徽黄山的新安江,是富春江、钱塘江的上游。早在2011年,在财政部、环保部的推进下,我国在横跨浙江与安徽的新安江流域开展了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试点,中央财政每年拿出3亿元,安徽、浙江各拿1亿元,两省以水质“约法”,共同设立环境补偿基金。
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水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操作非常简单就是年度的水质达到了考核标准,浙江拨给安徽1个亿,如果水质达不到考核标准的,安徽拨给浙江1个亿,中央财政这3个亿全部都拨付给安徽。在首轮试点取得明显成效后,2015年至2017年新安江上下游的横向生态补偿实施了第二轮试点,试点资金由3年的15亿元,增加到2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3年9个亿不变,两个省每年的资金分别由1个亿增加到2个亿,新增的1个亿补偿资金主要用于安徽省内两省交界区域的污水和垃圾治理,特别是农村污水和垃圾治理。
在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第三轮试点当中,“我们将继续优化水质考核指标的设计,重点在两省交界地区农村污水处理、垃圾集中处置、污水处理厂体表改造等方面加大投入,同时积极探索创新补偿方式,充分发挥杭黄铁路等重大交通设施的侧面作用,强化产业项目的对接,力争把黄山、新安江、千岛湖、富春江、钱塘江打造成长三角,乃至全国最美生态旅游风景带。”
受新安江生态补偿成功经验的启发,浙江省内八大水系的源头地区,从今年开始全部建立上下游的生态横向补偿机制。补偿标准由上下游县(市、区)在500万元-1000万元范围内自主协商确定。开化县和常山县签订了全国首份县级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目前,钱塘江流域衢州市域和浦阳江流域上下游地区已全部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