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新还旧”是资本市场主体降低资金成本、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扩大经营和实现流动性管理的正常手段,本身并不必然带来风险。与完全没有实体支撑的金融体系空转的“庞氏骗局”不同,“借新还旧”只是一种融资管理手段,是否带来风险主要取决于主体的偿债能力。资本市场上恰恰是信用资质比较优质的主体,能获得投资人的认可,才能实现稳定持续地“借新还旧”。
这就是高速公路企业、基础设施融资建设企业多次被曝‘借新还旧’,但仍得到资本市场青睐的原因。”苏莉说。“借新还旧”是地方政府以时间换空间、平滑债务期限结构,实现渐进式去杠杆的有力举措。以政府低利率的债务替换融资平台高利率的债务,有助于有效降低融资平台的资金成本,缓解融资平台大量隐形债务带来的系统性风险。
2015年,中国发行了地方政府债券来置换非债券形式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以降低地方政府利息负担。国务院数据显示,2015年至2017年置换债券降低地方政府利息负担1.2万亿元。这避免了地方政府资金链断裂,化解了许多长期积压的“三角债”,降低了金融系统呆坏账损失。
据千讯咨询发布的的《中国金融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我国实行的地方金融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也为地方债“借新还旧”设置了天花板。比如《意见》明确,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用于偿还2018年到期地方政府债券的规模上限,按照申请发债数与到期还本数孰低的原则确定。这意味着地方政府借新还旧的规模上限被控制在申请发债数,而这一数字被中央实施限额管理。
随着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的完善,预计未来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将明显抬升。2018年是国务院确定的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发行的最后一年,规模约1.7万亿元,目前各省市正按照要求加快发行置换债券,完成既定任务。此外,2018年地方政府发行的新增债券规模上限为2.18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