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以个人为单位的税制,对于双收入家庭与单收入家庭会造成明显区别与不公,而当前的所得税制还忽视了不同收入者的正当支出差异,譬如家庭需要抚养的儿童与老人数量、每个月需要支付的房屋贷款利息等,因而未来以家庭为征收单位或将成为可能。
由于中国人的家庭结构更为复杂,目前还不宜以家庭为单位征税,应等到金融信息条件成熟之后再探讨优化。虽然以家庭为单位征税形式上更加合理,可以充分考虑家庭总收入、赡养老人数量、抚养孩子数量等具体情况,但目前我国在制度、管理以及技术上都存在不足,因而短期内难以落地实施。
业界普遍猜测的以家庭为单位来征收难度很大,很多规则还未建立,无法准确把握。因为纳税人必须把全家的成本、收入、财产核算清楚,自己搞不清,就只能找会计师来帮忙,政府必须对家庭所有的财产和收入一清二楚,财产包括金融资产、股票、债券、字画、古董等。
2016年我国个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例仅为6.9%,如此低的比例难以全面承担收入再分配的职责”,据千讯咨询发布的的《中国金融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金融个税改革可以先考虑合并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让劳动所得有同样公平的税收待遇,而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不仅要考虑基本生活费用,还要考虑一些对生活费用有直接影响的大笔支出,如赡养老人抚养儿女支出、住房按揭贷款利息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