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保监会官网不定期发布保险消费风险警示,每季度公布《保险消费投诉情况通报》,投诉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研究及投资前景报告》数据显示,2017年保险消费投诉总量达93111件,保险合同纠纷投诉占比接近98%,人寿保险消费投诉中,销售误导投诉占比高达50%左右,互联网保险消费投诉增长60%以上。
2013年,保监会下发了《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认定指引》,正式界定了销售误导行为,即保险销售人员通过欺骗、隐瞒或者诱导等方式,对所销售保险产品功能与使用价值,作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者说明的行为。《指引》明确列明了4类20种被禁止销售误导行为,其中欺骗类7种、隐瞒类7种、阻碍或诱导类2种、不当销售行为类4种。《指引》具体内容专业术语较多,简单通俗地说,即严禁销售人员夸大保险理赔范围与产品投资收益,隐瞒对消费者不利的保险条款内容,避免客户发生事故得不到赔偿,白白交了一笔保险费,或者投入保险本金后,退保本金蒙受损失,期满得不到预期收益。
2017年以来,保监会又打出组合拳,防范与打击相结合,密集出台相关文件,从严从快从重查处相关案件,持续加大治理保险销售误导力度。7月,下发了《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10月下发了《关于落实“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12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人身保险治理销售乱象打击非法经营专项行动的通知》。
在监管高压治理态势下,人寿保险销售误导行为暂时有所收敛,财产保险又开始爆发销售误导现象。2017年,保监会重拳打击了财产保险电话、网络销售误导行为,累计开出罚单100多张,几乎涉及所有开办电网销业务公司。但是,滋生销售误导的保险生态环境尚无根本好转,涉及违法违规的显性销售误导行为转入地下,很多“合法合规”的隐性销售误导行为在仍地上蔓延。
保险显性销售误导容易暴露,隐性销售误导往往被消费者忽视,蒙受经济损失却浑然不知,监管部门也无能为力。以商业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为例,很多产品医疗费用赔偿范围,与社会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报销、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相同,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要求客户通过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报销,或向肇事者求偿,按照保险补偿原则无需再赔款,消费者白白交了一笔保险费。再以商业车辆保险为例,保险公司为增加保费与利润,汽车四S店、银行为了多拿手续费,保险营销员为谋生计,经常使用各种推销话术误导消费者。如“商业车险投保项目越全越好”。实际不然,投保商业车险种类以适合自己的风险状况为最好,不是越全越好。投保了自己不需要的险种,再全也没有实际效用,白白多交了一笔保险费。又如“商业车险保险金额(限额)越高越越好”。其实不然,保险金额(限额)是理赔最高金额,只要与可能索赔的最高金额持平即可。超过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保险金额无效,超过可能索赔最高金额的保险限额没有实际意义,还是白白多交了一笔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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