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企业在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具有基础平台的作用。在大力发展新能源、解决清洁能源“三弃”问题方面,国家电网加强全网统一调度,统筹送受端电网资源,全力推动新能源消纳,促进能源清洁转型。截至2017年底,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风电、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2.4亿千瓦、同比增长33%,占电力总装机的比例达17.7%、同比上升3.3个百分点。风电、太阳能发电量333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9.8%,占总发电量的比例达6.8%、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
据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电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2017年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风电、太阳能发电弃电量、弃电率实现“双降”,其中,弃风弃光电量下降11%、弃风弃光率降低5.3个百分点。取得这样的成绩主要靠“三大法宝”——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提高电网输送能力和积极推动新能源跨省跨区交易。首先,落实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要求,将更多的电量空间留给新能源发电。其中,甘肃、青海、新疆已取消火电机组计划电量,冀北、山东、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减少年度计划电量950亿千瓦时;“三北”地区在东北全部省区落实基础上,又新增山东、新疆、宁夏3省区。
加大电网建设力度,加强新能源配套并网和送出工程建设,集中投产一批跨省跨区输电项目。2017年完成750千伏及以下新能源并网及输送工程投资95亿元,建成新能源并网及送出线路2742公里;建成“两交五直”特高压跨区输电工程,新增设计输电能力超过4600万千瓦;完成一批省内输电通道建设,提高新能源外送能力400万千瓦。
充分发挥电网的市场平台功能,积极开展省间交易。2017年共完成新能源省间交易电量492亿千瓦时,同比增加35.6%。为充分利用落实中长期交易后剩余跨区通道能力,减少弃水、弃风、弃光电量,国家电网开展了富余可再生能源跨省区现货市场建设和试点运行工作。2017年,现货交易电量累计69.22亿千瓦时,涉及东北、西北、西南送端9个省,华东、华中等受端13个省,实现了可再生能源大范围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