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国务院决定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5省区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标志着我国地方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正式进入落地实践阶段。获批的5个试验省区在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资源禀赋及环境承载能力等方面各有不同,因此发展模式和侧重也不相同。浙江侧重绿色金融支持传统产业改造与绿色产业创新升级,广东是探索绿色金融与经济发展相互兼容新模式,新疆强调绿色金融支持农业、资源、新能源行业,贵州加速发展西部绿色金融港,江西则是发展绿色金融助推生态经济。
据千讯咨询发布的的《中国金融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绿色金融体系的建设应达到两个目标:一是提高绿色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和融资的可获得性,二是降低污染型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和融资的可获得性。目前绿色金融发展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相对于庞大的绿色市场发展需求来看,未来的潜力仍然巨大。
挖掘“潜力”,首先要有一套标准体系。今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国家标准委等部门联合发布了《金融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将“绿色金融标准化建设”工作列为“十三五”时期金融业标准化的重点工程。目前,我国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方面已进行了一定的探索和实践,但不同部门同类标准不统一、绿色认证和评级缺乏官方统一指引和标准等问题还存在,离形成完整的体系依然存在较大差距。
评价体系的不完善,也给地方实际操作中出了难题。目前对“绿色”的界定还没有统一的标准,比如说有的地方项目,一个部门说这是绿色环保的,另一个部门却说这会破坏生态环境,你说这种情况我们该不该给放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