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养老保险发展报告2016》显示,如果只考虑征缴收入(不含财政补助),全国只有7个省份的征缴收入大于基金支出。即使按照包含财政补助的大口径收入计算,全国还有黑龙江、辽宁、河北、吉林、陕西、青海等6个省份收不抵支。
据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养老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报告在计算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状况时与政府部门的分歧在于财政补助是否可以算作制度的收入来源。他们所言的“收不抵支”是指征缴收入小于支出,财政补助是制度外的收入,不能通过财政补助来判定一个制度的收支状况。
而政府部门则认为财政补贴是养老保险基金的法定来源,不应该将财政补贴剔除来分析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状况,原因在于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初政府没有承担转制成本。虽然政府当年没有一次性承担转制成本,但从2000年开始就已经由少到多补贴养老保险制度,但由于并没有对政府责任总量进行计算,也没有明确的偿付机制,如今没有人能够判断这笔补贴是不是足够履行政府的义务。
郑秉文认为,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一个缴费型的制度,不是社会救助制度。如果制度本身不健康,在参数匹配的情况下,财政每年需要补贴几千亿元,那就要寻找原因来研究参数的匹配性。他建议,当前关于社保的公平理念有必要用“精算公平”代替“再分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