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贸易涵盖运输、金融、建筑、旅游、科技、教育、文化、医疗等多领域,发展‘一带一路’服务贸易合作,不仅可以支撑货物贸易和投资合作,也能为沿线国家人民提供更多直接交往的机会,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营造更好的社会环境和民意基础。”商务部研究院国际服务贸易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在商务部研究院“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专家解读媒体见面会上表示。
2016年,据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贸易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服务进出口贸易额1222亿美元,同比增长超过两位数,占同期我国服务贸易总额的15.2%,较上一年有明显提升。2014-2016年,我国企业在沿线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3049亿美元。其中,2016年,我国企业对沿线国家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1260.3亿美元,同比增长近40%,占同期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的51.6%。2016年,我国承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服务外包执行额121.29亿美元,占全国总规模的11.39%。其中,中东欧16国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增长达26.3%。
目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增长速度普遍较高,经济规模已超过11万亿美元,且经济的服务化趋势呈上升趋势。“与发达国家发展服务贸易合作相比,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服务贸易合作有相对优势,可以在服务业国际分工中占据主动,获得更高的国际分工和服务贸易收益。”在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尤其是服务贸易国际合作过程中,还存在需要进一步厘清和解决的问题。对服务贸易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把服务贸易合作上升到 “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战略高度。
不能仅仅把服务业合作停留在人文交流层面,而是要作为国际合作核心内容,加强服务贸易和服务业投资合作。不能只管基础设施建设,不管后期的运营维护。要通过对港口、机场、高铁、电厂等基础设施的运营维护,长期输出中国服务,为中国与相关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注入持久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