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现行电力体制已不能匹配当前市场发展需要,尤其是当前实行的两部制电价制度暴露出较多问题,已无法适应当前经济形势,亟须改革。问题主要在于: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开始对大工业用电实施两部制电价制度,并列入《供电营业规则》、《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之中。该制度由两部分组成:其一是基本电费,反映的是用电的固定成本,当用户申请变压器安装容量后,不论用电与否每月都需向电网缴纳,计算方式有按容量计算和需量计算两种;其二是变动电价,是供电成本中的变动费用,这和用电量的多少直接相关。
根据千讯咨询发布《中国工业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各种公用设施、民生工程的建设和工业发展,由电网企业从电费中代收各种 “基金及附加”费用,包括电力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中央直属水库移民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地方小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可再生能源附加、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在当年国家经济欠发达时期,为扩大财政积累,特定时期,这些“基金及附加”的收取对促进国内公用事业的发展、补充财政的不足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和经济实力不断提升,国家电力事业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此背景下,“基本电费”仍长期收取,尤其“基金及附加”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有所增加,存在有的过时了还在继续收取等系列问题。可以说,在我国当前经济下行的背景下,“基本电费”和越发臃肿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已经给企业带来了严重负担,甚至影响到投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