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于1994年调总量,本轮税制改革目的是调结构,目标是通过优化税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税制改革方面,高培勇介绍,营改增全面启动,资源税、消费税改革正在进行中,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也已启动。以营改增为代表,2016年全面营改增减税规模在5000亿元人民币(人民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间接税比重有所下调,但直接税改革有点裹足不前,由于税制改革不够协调,结果就是减税导致赤字增加。
高培勇认为,2017年税制改革重点应是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直接税涉及个税、房地产税、遗产和赠与税,均是直接针对居民个人开征的税种。理由是,“若仍在完善营改增上做文章,是偏离了改革的主要目标。因为依靠增加赤字来支撑减税政策,不能改变资源配置格局,政府债务的发行及派生的利息支出等,会增加原有政府支出规模,进而要求增加税费收入,无法真正为企业降低负担。”
为何要增加直接税比重?高培勇表示,税制结构是否现代,最根本的差异是税费负担分配标准。我国70%的税收为流转税,就是按消费分配给企业纳税人,企业把这笔税加到各种商品和服务价格中去,谁买谁负担。表面上看似公平,实际隐藏着很大的不公平——收入越低的人群,缴税支出占总收入的比重越高,因为穷人大部分钱都用于消费,富人更多的钱用于投资和存款等。高培勇认为,我国要构建现代税收制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改革的方向应是让税费负担的分配和人们的收入、财产挂钩。“在维持税负不变的情况下,进行结构调整,财产多的人加税,财产少的人减税;收入高的人加税,收入低的减税。”
不过,增加直接税,对个人征税,难度很高。“我国纳税人对税的感觉太低,2016年政府财政收入16万亿元,其实跟大家都有关,因为买一个馒头、一瓶感冒药等,都是含税的。”“看到税制改革的趋势,我相信大家会支持直接税部分的取代间接税,让我国税收制度更透明,让税收制度离公平正义更近一点。什么时候大家共识多一点,房地产税的脚步就近了。”高培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