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长令:新能源汽车企业应健康有序发展

2017-01-19 01:37阅读:124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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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内外新兴产业发展的经验来看,创新主体是新兴产业发展的推动者和引领者。丰富创新主体类型、扩大创新主体数量,能够加快试错进程、提高创新主体竞争力,因而往往能够起到加快新兴产业发展、提高产业竞争力的效果。作为重要的新兴产业,我国新能源(能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汽车产业发展已进入政策和市场共同驱动阶段,私人消费者需求对产业发展的拉动作用越来越突出。因而,与之对应的新能源乘用车企业将发挥更大的产业带动作用,我国需通过丰富创新主体特别是以新能源乘用车企业为代表的核心创新主体来加快产业发展进程和提高产业竞争力。为此,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首先,丰富纯电动乘用车企业。《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明确提出,以纯电驱动为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目前,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已成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主体的代表。未来,我国需采取针对性措施,使更多具有新的创新基因的创新主体进入新能源汽车产业。例如,做好拥有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的互联网造车企业准入以及不具备传统汽车基础的新兴纯电动乘用车企业准入等工作。

其次,丰富燃料电池乘用车企业。2016年12月发布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系统推进燃料电池汽车研发与产业化。目前,日本丰田、本田等国外汽车企业已开始了燃料电池汽车的商业化。我国虽然在燃料电池整车、动力系统及核心部件等关键技术研发方面取得了突破,但燃料电池汽车成本偏高、整车企业较少、产业链不健全等问题突出。为加快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进程,我国一方面需要加强对现有汽车企业特别是新能源乘用车企业的引导,鼓励其加强燃料电池汽车研发和产业化;另一方面,我国还需要允许更多有条件的创新主体进入燃料电池乘用车领域,如燃料电池企业、燃料电池汽车研发机构和来自其它领域的新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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