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何系统构建海外绿色(绿色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融资机制方面,关成华认为,我国应从四个方面构建海外绿色投融资机制的“四位一体”框架。在政策体系框架方面,要在遵守现有法律、制度、政策的框架内,积极配合好国家立法机构和各主管部门,整合金融和环境保护的技术力量,在立法、制度构建以及政策方面创新。
在技术体系框架方面,应建立和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投资和融资主体的环境与社会审查评估及风险管理的程序性标准;二是根据行业实际特点制定的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估行业技术标准和操作指南;三是信息披露要求投融资机构公开但不限于环境与社会保障相关的议题;四是独立审议,构建相关的第三方评估和咨询平台。
在组织机构的架构方面,关成华认为,要在既有组织安排基础上增加绿色投融资内容,又要创新海外绿色投融资组织安排。如成立“一带一路”环境保护专项基金、举行多边绿色投融资联席会议、达成公私合作治理伙伴关系,以及成立PPP绿色产业基金等。应进一步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一带一路”绿色投融资市场,加快投融资主体结构转变,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资本在海外绿色投融资市场中的积极性,加快市场多元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