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集团接获山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并在证券(证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中留下了不光彩的一笔。中通客车披露的2015年利润分配方案和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方案公告中,控股股东中通集团作出“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无减持计划”的承诺。短短两个月后,集团却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590万股。
事实上,上市公司公布高送转方案后重要股东高位减持,在今年的A股市场上并非个案。此前吴通控股、怡球资源等上市公司都曾因此受到市场质疑。有评论人士直斥这一怪相是“公开的利益输送与自肥”。
根据市场整体走势和公司经营情况,以及自身合理需求对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增减持,本是股东的合法权利。但对于违反相关法律和监管要求的违规减持,监管部门应当严厉查处。至于利用市场追捧高送转心理为减持“铺路”的“任性”行为,监管层也应该动用更多监管手段进行严格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