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正在抓紧研究制定中央预算内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方案(方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是进一步缩减发改委的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审批流程,同时要加强项目的储备和监管,改进计划编制和下达管理,目前方案基本成型。国家发改委要抓紧征求部门和地方的意见,争取9月底以前上报国务院。同时,协同推进项目核准制度改革。此前减少了一些企业投资项目的前置条件。
比如原来有50项前置手续,率先取消18项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另外32个前置审批事项清理之后减少为2项半,涉及到8部法律和7部行政法规修订。政府投资资金只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原则上不支持经营性项目。
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投入,也可适当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进行引导。根据发展需要,依法发起设立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等各类基金,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加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市场化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