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宏春:高风险的环境污染事件治理应达成共识

2016-07-31 01:51阅读:1693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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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能全部关掉这些高风险、高污染企业,从源头控制高风险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就成了其次的选择,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则是重要措施。2014年,工信部、财政部等部门启动《高风险污染物削减行动计划(2014-2017年)》,创新了支持方式。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各类产品日益增多,丰富着人们的生活。与此同时,企业生产中的有毒有害污染物由于种种原因排放到大气、水(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体、土壤等环境中,突然造成环境污染威胁公众健康,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近年来,我国污染突发事件呈高发特点。据环境保护部公布的数据,2014年我国发生环境突发事件471起,2015年发生330起。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的火灾爆炸事件,更是成为国际媒体的当天头条。

事实上,高风险的环境污染事件并非今日才有,作为国际社会环境觉醒的代表著作《寂静的春天》一书,就对农药的大量使用引起的后果做了描述:鸟没了、青蛙死了,春天像“死一般”的寂静。有毒物越境转移、臭氧层耗散物质控制、减少汞排放等的国际公约,正是国际社会关于高风险、高污染行业的应对措施或国际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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