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9日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就已明确提出,要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教育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发展机制。率先在县域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具备可行性。这是因为县区地域相对较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为均衡,县区级行政机构在人、财、物、事权方面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并且随着“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确立,县级政府和教育部门自主权加大,有利于地区教育的统筹规划。
此次中央深改组会议提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多年来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进行城乡分治的最突出表现是对城乡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的不均衡。所以,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治理而言,政府财政是最主要和最基础的“治理工具”之一。但依据生源数量进行学校经费拨款的机制被认为不尽合理。尽管生均培养经费在增加,但由于学生总数在减少,与此同时校园建设与教师进修等费用却在增加,所以学校经费还是不够用。
加大乡村教育资源配置的关键在于师资。今年4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扩大乡村教师特设岗位数量,采取免费教育、学费补偿等方式为乡村学校定向培养教师。根据教育部政策,2016年新招聘的特岗教师,将优先满足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县城学校不再补充新的特岗教师。同时,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体音美、外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