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如果要从上市的角度看,无论修法是否完成,真正上市都只能是公司。或者说,在资本市场有上市价值、有投资价值的只能是公司。而相对于公司来说,无论修法完成与否都没有关系。比如说现在修法没有完成,严格来说我们目前的学历教育的学校都是非营利性组织,但是照样可以成立公司,以对这些学校的业务建立上市公司。
今后如果修法完成,理论上这些营利性的民办教育(教育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学校是可以直接上市的,但是就资本市场对业绩增长的需求来看,任何单个的学校在资本市场上都是没有价值的。因为单个学校的扩张是极其有限的,必须以公司为载体来保证市场空间的扩张。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目前民办教育促进法在去年年底修法过程中碰到一些障碍,修法没有完成。但从目前修法的相关情况来看,6月份提交表决是一个大概率事件,为提交表决通过的方案几本上就是全国人大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不会有太大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