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遏制民间金融(金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发展中的不良问题,政府严厉整治,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但一些地方对于名称或经营范围中有 “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字样企业的新设给予了工商注册的限制,而这类机构大多从事与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和并购等相关的业务,是符合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形势需要的。对此,谢作建议在设定一定准入门槛的前提下,放宽对该类机构市场准入的限制,但要强化过程监督,在这方面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功能。
其次,监管与鼓励发展并重。谢作认为,互联网金融包括网络借贷等民间金融发展迅速。建议相关部门和机构,对民间金融包括网络借贷行业的发展,还是要以鼓励、支持为方向,并从实际出发采取措施尽快将企业纳入监管轨道,让企业在规范经营中接受市场的检验。
此外,在谢作看来,民间金融发展还需监管与鼓励创新并重。还是以上面提到的小额贷款公司为例。小额贷款公司以自有资金利用互联网的技术和手段开展业务,与利用传统渠道开展业务在性质上并无不同,但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有极大提升。可从目前来看,国家关于网络小额贷款行业并无统一的监管政策,一些走在前列的地方政府,在尝试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时,会以展业年限、业务规模等为前置条件。建议从监管上引导和鼓励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为了保障更好地开展服务,在设立上可以在高管人员、注册资金等方面设定准入门槛,保证公司运营所必备的管理能力和充足的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