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规划(规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断变化,一个原因就是长三角范围有争议,周边省市也在不断加入协调发展规划中来。规划不是铁板一块,在发展中不断调整,不可能一成不变。应该是随着国际国内大环境的变化,比如“一带一路”的推进、长江经济带的建设,长三角的区域规划也会发生比较大的变化。在长期的一体化推进中,长三角已经形成了决策层、协调层和执行层“三级运作”的区域合作机制。
决策层即“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委书记、省长出席,三省一市常务副省长、党委和政府秘书长、党委和政府研究室主任、发改委主任和副主任列席。协调层即由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常务副省长参加的“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执行层包括“联席会议办公室”和“重点合作专题组”。目前共设立了交通、能源、信息、科技、环保、信用、社保、金融、涉外服务、城市合作、产业、食品安全12个重点合作专题。其中城市合作专题固定由上海市牵头,上海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具体负责;其他专题由当年轮值方牵头。
《区域规划》提出了两个分阶段的目标,分别是:到2015年,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到2020年,力争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这其中还包括一系列量化指标,比如到2015年,人均GDP达到8.2万元,服务业比重达到48%,城镇化水平达到67%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按常住人口计算,2015年上海人均GDP超过10万元,江苏接近9万元,浙江接近8万元。而从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看,上海超过67%,江苏和浙江均超过48%。仅从量化指标上看,不少指标都已达标,少数指标尚有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