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城市信用建设有利于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激发城市发展活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完善城市综合服务(服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功能。城市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最佳、最重要、最关键的推动平台,应在信用建设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更大突破。抓好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开展地方信用建设综合示范。为进一步激发地方开展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国家发改委组织43个城市开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支持基础较好的城市先行先试,积极探索,为全国信用体系建设积累经验。以创建示范城市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城市文明诚信程度,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提升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和品牌度、美誉度。
建立完善城市信用状况监测系统。城市政府是推动社会信用建设的重要主体,开展信用状况监测是推动城市政府开展信用建设的有效手段。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国经济信息网建设了城市信用状况监测系统,主要根据主流媒体报道的诚实守信、违法失信事件和信用建设推进情况,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指标体系和监测模型,进行动态评价,通过第三方客观评议的方式推动地方政府加强信用建设。支持城市信用建设在一些领域率先突破。诚实信用建设要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打造地方信用网站、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增量代码公示和存量代码转换、扩大联合惩戒实施领域、创新联合激励措施等方面率先突破,使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升到一个新水平。
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信用创建活动。鼓励支持城市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包括信用社区、信用园区、信用企业等,调动各类主体的创造性,特别是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更好更快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