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贸试验区金融(金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改革创新核心内容的21条45项具体措施中,21项具体措施已落实,8项具体措施部分落实,已落实和部分落实具体措施约占45项具体措施的三分之二,还有16项未落实。值得注意的是,在三分之二已落实或部分落实的具体措施中,“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措施进展最明显,5项措施都已基本落实;其次,“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促进租赁业务发展”等三方面内容,进展也较明显,已落实措施分别占比72%、63%、58%;比较滞后的板块是“完善金融服务功能”,目前共2项措施已落实,4项措施未落实,未落实部分占比67%。
对于未落实事项的原因,刘通午表示,受影响于相关部门的配套政策还未下来,比如限额内可兑换,原来“金改30条”中暂定1000万元,现在由于受经济形势影响,所以还未落实。另外,还有一些是需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共同推动的,比如设立京津冀协同发展基金等,目前政府也正在积极推动。
下一步,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将加强与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沟通,争取未落地措施尽快批复。随着“金改30条”的逐步落地,结合天津自贸试验区实际,金融制度会进一步突破,如有关外债全口径宏观审慎管理的因子和系数,以及资本项目限额可兑换的额度等,国家将视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状况进行调节,便于企业灵活资金运营,提升投融资便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