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转变发展理念。把握五大发展理念的科学内涵,更加重视对发展趋势和需求倾向的分析,着力实现“五个转变”,即由单纯追求速度向更加注重质量转变,由粗放经营向集约发展转变,由同质竞争向特色优势转变,由硬环境见长向软环境取胜转变,由政府主导向市场引领转变。着力提升发展层次。瞄准国内最高水平谋划和建设开发区。产业选择要高端化。始终瞄准并大力推进先进装备制造、大数据电子信息产业、大健康生物医药产业、先进制造业、节能环保产业、新材料产业和新能源(新能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加速向开发区聚集发展;同时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消费经济,带动全省经济转型升级;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改造提升或有序退出现有的传统产业。
创新成果产业化。一切创新活动和创新成果都要落实在产业发展上。特别是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加强对接合作,借助京津富集的创新资源,构建协同创新共同体,在吸引京津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引进创新型人才团队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要全面抓好深化改革。包括改革土地利用方式,科学配置土地资源;强化土地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和产出效益;对违规圈占土地现象进行专项整治。改革投融资体制,拓宽融资渠道,加快转变财政扶持方式。实现政府扶持由直接变间接、低效变高效、分配变竞争、无偿变有偿、事后变事先。支持开发区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投融资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以BOT、PPP等方式,同社会资本共办园区。支持符合条件的开发区开发运营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债券、上市融资筹集资金。改革招商引资方式,精准确定产业定位,着力打造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产业集群。还要精准选择招商方式,精准锁定招商重点。
理顺开发管理体制。优化整合,各县(市、区)管理的省级开发区实行“一县一区、一区多园”,现有两个以上的,要整合为一个开发区。各市对直接管理的省级开发区优化整合,原则上实行“一区多园”,集中力量重点打造好一个开发区。支持实力较强的开发区托管其他开发区或异地联合共建开发区。明确权责,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开发区管委会与所在市、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的关系,针对开发区建设发展不同阶段的实际需要,依法授权或委托行使同级政府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行政审批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