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红秀:城市垃圾处理分析

2016-04-13 03:42阅读:67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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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理念决定了垃圾处理的技术路线。在流行的规划理念下,城市建设无不突出体现在管理者的偏好:大园区、大办公楼、大马路、大广场。对城市垃圾自然也要上大项目、大规模地集中处理。一旦垃圾大规模集中,快速无害化自然是首选。在所有技术工艺路线中,只有卫生填埋和焚烧发电(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两种可以胜任。现行政府职能也的确让城市管理者拥有土地、资金等巨大的资源动员和支配力量。技术路线决定了垃圾治理模式。既然选择了大规模、集中式垃圾处理技术,建设这样的设施,无论是卫生填埋还是焚烧发电,必然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带来巨大影响。这又导致必须集中式、远距离的运输,需要每年365天,每天不间断的巨量运输消耗。若距离中心城区远,这种消耗更大,而且考虑到城市交通拥堵和沿途污染,可能还要求修建垃圾运输专线。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成本中,最敏感的是运输消耗,因此这样的技术工艺选择,压低了投资收益,最终导致除了政府财政投入之外,商业性投资望而却步。

垃圾不过是放错地方的资源。按照资源开发的理念改进规划,分布式、小规模、资源化的技术路线技术上成熟、经济上可行,只要开放行业,让社会资本带来各种新型适用技术从事城市垃圾处理,原有的众多垃圾中转站经过技术升级和运营方式改造,完全可以作为新方式的基础,而且大大减少了现有设施的成本,基本消除环境生态隐患。政府摆脱沉重的投入和管理压力后,也可专门致力于制定标准和强化监管,动员社会和社区居民参与。这样,垃圾治理就更具有可持续性。在现行城市管理体制和垃圾治理方式中,存在着规划理念决定技术路线,技术路线又影响运营模式,运营模式影响监管方式,然后运营模式和监管方式又自我强化的机制。

运营模式决定的监管方式。民营资本对垃圾治理消极后,政府不得不出面包揽。于是,项目占地的征用和划拨,项目建设和运营的财政投入,运营队伍的财政供养自然出现。最后,这样的机构与市政市容管理、水务管理、环境保护等都享有同样级别、可能由相同或不同领导的分管的体制内单位,负责人都同样拥有厅局或处级待遇,项目投资回报率无从谈起,垃圾处理效果则取决于工作上怎样“提高积极性”。与所有政府行政管理、举办企业、承担事业一样,垃圾治理的行业利益固化与体制僵化自然产生,法治化、专业化监管自然落空。

传统模式自我强化。正是由于有投资回报压力的商业投资缺乏,导致垃圾处理的所谓“公益性”之说。在北京,“垃圾处理公益性”、“公益性只能由政府承担”,造成从事垃圾处理研究的事业单位、从事垃圾处理任务的环卫机构、从事行业管理的市政市容管理部门,以及从事城市环境监管部门形成了“标准话语”。在传统领导决策模式下,只要某个领域出现问题,主要领导第一反应自然是找负责机构 “问话”,但信息反馈和策略应对的范围,很少向本系统之外开放,更少向全社会公开。这样,城市管理就形成了一个领导分工管理——责任单位承担——出问题由责任单位汇报——解决方案由责任单位提出——分管领导批准这样一个闭环系统。一个原本属于资源再开发的行业,被锁闭在行政性科层组织、公共财政支撑、对新技术工艺和新运营模式充耳不闻甚至力加排斥的循环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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