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军:营改增对消费者影响不大

2016-04-07 10:14阅读:63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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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上广深地区,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的非普通住宅(住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营改增看起来“高大上”,但其实和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基础,会形成税收链条,从理论上来说会层层转嫁,并由最终消费者承担。因此老百姓作为相关行业的最终消费者就会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影响。

从此次实施办法来看,以生活服务业为例,对老百姓的生活成本并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因为此次细则中,生活服务业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率为6%,和之前营业税下的5%相差不大,纳税人还会有一些进项税可以抵扣。而很多生活服务业的企业会是小规模纳税人,尤其是餐饮业,那3%的征收率较之前的营业税税率还有所下降。况且生活服务业本身竞争也比较激烈,对个人消费者涨价的空间不大。而金融业之前利率政策放开后各行就策略不一。因此在营改增后,预计金融企业对于存贷款利率可能也会有差异化的策略。

在增值税下的关于个人转让或出租住房的政策基本平移自原先的营业税政策。但由于增值税的价外税属性,税负反而较营业税会有些微的下降。具体来说,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出租住房,则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以北上广深的2年以上非普通住房出售为例,假设出售时增值额为200万元,则营业税下需缴纳10万元,而根据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增值税额则为9.52万元左右,节税额约为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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