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锦秋:大股东长期持有才能避免加剧市场主体利益对立

2016-01-29 12:07阅读:52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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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A股(A股市场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出现持续恐慌下挫,证监会和交易所立即出面安抚市场。证监会指出,注册制不会造成新股大规模扩容;交易所则指出,减持新规下,大宗交易并未成为上市公司股东减持首选。

尽管注册制不会造成新股大规模扩容,但在实施之前,发审委似乎在满负荷运转,数十家企业已经通过发审。这样看来,或许还没等到注册制实施,发审委已将目前600多家存量企业发审完毕,投资者如何不恐慌?尤其是减持新规允许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无限量减持,更让投资者担心。

不过,交易所方面认为,现有数据表明大宗交易并未成为大股东减持的首选。但既然留了这个“后门”,谁敢保证未来有些大股东不会通过这个“后门”抛售呢?

有观点则认为,按照股权分置改革的原则,凡股票都有流通的权利,禁止上市公司大股东及高管持股的流动,没有法律依据。

在目前市况下,即使允许大股东每三个月在市场减持1%,一年下来就是4%。这个减持量,市场未必承受得起,更何况大股东还可以通过大宗交易无节制减持。减持新规对大股东限制还不够完善。

在这方面,美国已经有现成经验。美国Rule 144规定上市公司占股超过10%的大股东、公司董监高以及从这些关联方获得股票的人,必须遵守严格的披露程序,这类股票属于“限制性证券”,每三个月可以出售的股份数额不能超过同类已发行股份的1%或四周内平均周交易量的较大者。

2008年,A股从6000多点暴跌到1000多点,期间也有大股东解禁股减持,那么为什么彼时市场对大股东减持没有目前这般敏感。笔者认为原因有三:一是当时有部分上市公司刚进行股权分置改革不久,部分大股东持股尚未解禁;二是尽管目前指数点位不如当时高,但中小盘股的估值远超过当时水平,存在泡沫;三是2008年之后有不少民营企业上市,民营大股东持股成本极低,甚至通过分红已经是负成本,而二级市场散户持股成本极高,大股东减持造成国民财富转移。

要维护市场稳定,就要切实回应股民所盼所思,正视减持新规中的不足之处,并及时采取措施。既然大股东可以通过大宗交易无限量、无预披露减持,那限制大股东通过集中交易系统大比例减持还有什么意义?减持新规恐沦为摆设。另外,大宗交易中有种交易方式,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后,向交易所交易系统提出成交申报,其交易方式类似协议转让。既然减持新规对协议转让提出约束规定,为何大宗交易就可网开一面?

现在交易所表态对大宗交易买入方的后续卖出行为,采取重点监控措施,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冲击市场影响正常交易秩序的情形。

要维护市场稳定,还要让投资者明确预期,比如未来新股发行节奏,监管部门应提前让投资者心里有个谱。另外,对于一些人提出让国家队入场救市,笔者认为,此前不允许大股东减持,国家队救市或许还有一定正当性,但现在大股东可以敞开减持,国家队托市等于帮大股东高价减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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