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报道称,中国正考虑将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会整合为一个统一委员会。该报道援引消息人士的话称,由于各机构对之前股市大跌的政策回应缺乏协调,促使高层开始内部讨论,考虑整合三大金融监管机构,这也是中国金融市场改革目标的一部分。
关于这个消息,也曾较早做过报道,业界和学界确实都在讨论这个话题。现在不仅是混业经营的问题,还有金融创新的大背景,尤其是在互联网(互联网行业发展研究报告)金融领域,互相渗透、融合和牵连的业务层出不穷,不同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边界很难划清,各自恪守边界,反而容易引发风险。
不过,金融混业经营、金融借网创新、政府分业监管,各界对这种现状的态度还有一定分歧,并没有形成一边倒的结论。
有人认为,如果实行分业经营,最好是分业监管,如果实行混业经营,最好是混业监管。最可怕的就是一边大力推混业经营,一边坚持分业监管不变。因此,要想与当前混业经营相匹配,金融业应实施综合监管,将监管职能集中到一个机构。在全球金融危机后,国际上就有综合监管的趋势,尤其是侧重于加强防范系统性风险和消费者保护。
也有人认为,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各自的功能不同,根据它们各自的特点来进行分别监管是有必要的。金融创新、金融混业所带来的风险问题,并不是说把监管者合并起来、成立一个超级金融监管者就能让问题迎刃而解。监管机构的合并,只是让监管意图更容易形成合力,避免监管真空和监管套利,而不是让所有问题消弭于无形,改革的重点不在于机构合并。
两者看起来都有一定道理,根据最近几年的金融实践,无论是2013年发生的“钱荒”危机,还是今年股市三季度发生的异常波动,都表明了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之间深度协调的必要性。尤其是在股市危机里,由于入市资金来源于银行、保险、信托乃至违规的配资,这已经超出了单纯的证券监管范围,非综合协调不可。
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就提到,近来频繁显露的局部风险特别是近期资本市场的剧烈波动说明,现行监管框架存在着不适应中国金融业发展的体制性矛盾,必须通过改革保障金融安全,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在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公报中,就提到:“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
外界对上面提到的“改革”,最集中的建议就是推进综合监管——有人主张“三合一”,有人主张“四合一”。我们认为,根据国际趋势,设立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是理性的选择,尤其是央行与银监会的功能需要整合,证监会也可并入其中,保监会则可并可留。总体上说,有效化解金融危机要统一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的监管,并加强对金融基础设施的监管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监管。
当然,金融领域需要改革的领域绝不限于监管体制和框架。经济学家吴敬琏日前也提到:“如果不能够配合进行其他经济方面的改革和法治体系的建立,金融改革的单项突进是不能持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