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鹏程:利率市场化并不等于利率自由化

2015-11-10 01:09阅读:45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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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本次虽然取消了贷款利率管制,但这并不意味着不再管理利率,更不意味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已走完全程。利率市场化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为构建更灵活的利率传导机制,提高央行货币调控的有效性,相关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改革应协同推进。

央行上月底在宣布降准降息的同时,还取消了对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存款利率浮动的上限,这标志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第一阶段进程基本收官。业内人士认为,我国金融机构资产方已完全实现了市场化定价,而负债方市场化定价程度也能达90%以上。就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运作现情而言,在央行历次降息后,各大银行均能平稳有序调整基准利率浮动区间,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与同业存单也在有序启动并平稳发行,加之上半年建立了金融机构存款保险制度,为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及储户资金保障构筑了坚固的风险防线。所有这些都确保了在放开存款利率上限后,我国金融市场仍能稳健化运作。另外,由于近期物价水平处于低位且货币环境稳中趋松,信贷市场利率呈微弱下行态势,此时推进利率市场化,能有效规避先前某些国家曾陷入的因放开利率管制所引起市场利率跳跃式巨幅上升的困境。

利率市场化,为我国金融体系注入了更多改革与发展活力。就宏观层面而言,利率市场化使央行逐步解除信贷利率管制,重构了我国金融调控总体框架。在此过程中,央行的自我定位逐步实现了由金融市场主导者和驾驭者向金融市场参与者的转变。我国货币政策调控理念也逐步由传统数量型向价格型转变,调控方式也逐渐由信贷转向公开市场业务。目前,我国已基本实现了以货币市场短期利率作为基准利率,央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投放货币调控工具以间接性地引导货币市场短期利率,从而引导金融市场中长期利率的资金价(1091.70, 3.60, 0.33%)格形成机制,由此使货币政策信号传导敏感度与灵活度大幅提高。市场化利率能更高效地反映信贷市场资金供求状况,提高市场主体在资金供求中竞争的积极性,从而倒逼实体经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就微观层面而言,利率市场化有利于促进不同规模金融机构间的公平化竞争。随着中小型金融机构准入标准逐步放宽,信贷利率定价机制将发生深刻变革,面对业内竞争压力与金融监管的双重权衡,金融机构将会积极推进良序化的金融创新,用更多样化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来满足市场主体不同额度与期限的资金需求,进而提高金融体系对微观主体的包容度与开放度,化解部分领域长期存在的金融排斥与金融抑制。这将为三农和小微企业等具有较高信贷脆弱性的部门提供更为宽广的融资渠道,有效扩大金融服务覆盖度,为政策性金融的发展增添新的活力。

然而,利率市场化并非简单的利率自由化。央行本次虽然取消了贷款利率管制,但这并不意味着不再管理利率,更不意味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已走完全程。利率市场化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相关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体制改革今后应协同推进,不断健全与利率市场化相适应的金融体系。为构建更加灵活的利率传导机制,逐步提高央行货币调控的有效性,使金融活水高效流入实体经济,促进经济转型与结构调整,最终推动我国在全球范围内经济与金融竞争力稳步提高,当下至少还有两大急迫任务。

第一,进一步完善利率渠道传导机制,提升金融机构市场化的定价能力,优化货币政策价格型渠道的传导效率。近年来,金融创新和表外业务的拓展使数量型工具的可控性、可测性与可操作性弱化,其适用性逐步下降,但我国以利率为标准的价格型传导机制建设尚未完善,而价格型传导机制需以金融机构良好的市场化定价能力及发达的货币与债券市场作支撑。因此,这需要积极推进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大力发展货币与债券市场,完善国债收益率曲线,优化基准利率形成与运作机制。促使金融机构将Shibor利率、国债收益率、短期回购利率等市场化利率作为其定价基础,逐步提高其市场化的灵活定价能力,疏通价格型调控中的信号传导梗阻,使货币政策更灵活高效。

此外,我国仍存在大量的低效率企业,因其所特有的预算软约束和刚性兑付,其资金价格敏感度和风险贴水很低,由此形成严重的信贷错配。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即使货币政策信号传导路径顺畅,但如利率信号的接收终端出了问题,市场化利率传导机制仍难奏效。这时,资金流向可能更加扭曲,甚至还可能加剧非公中小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境。因此,应稳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化解刚性兑付和预算软约束,积极培育能对市场化利率做出灵敏反应的微观主体,提高信贷资金运作效率。最终使央行政策利率能有效引导金融市场基准利率,货币市场短期利率能够引导信贷市场中长期利率,进而使货币政策完成由数量型调控向价格型调控的转变,确保在由央行、金融市场及企业构成的经济系统中,货币政策信号的释放、传递与接收能够高效顺畅且协调统一。

第二,深化金融机构准入机制改革,加强金融监管,并积极完善金融机构破产退出机制,优化金融市场的制度建构,为利率市场化构建完备的金融风险管理体系。随着国民经济运行机制及金融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日趋多样化与复杂化,为进一步激发金融市场竞争活力,应逐步放宽金融机构准入标准,打破银行业准入约束,激励潜在竞争者进入,从而完善资金价格形成与运作机制。与之相配合,应加强金融监管,建立更加完善的审慎监管体系,侧重事中与事后监管,同时应完善协同式混业监管机制,顺应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大趋势,有效遏制放宽准入可能衍生的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此外,为配合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应积极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破产退出机制,发挥金融市场优胜劣汰之功,允许经营失败的银行良序化退出,从而稳步提高金融机构的资金配置效率与风险自控能力,有效降低金融体系中的不确定性与道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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