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交通委给滴滴快的颁发了中国第一张专车平台资质许可——网络约租车平台经营资格许可。随后,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文件的征求意见稿。
这使得全社会关注和讨论当前出租车(出租车行业发展研究报告)产业进化与管理模式创新达到前所未有的热度。
在经历了“互联网+”所创建的出行共享模式的极速冲击下,传统出租车行业及其管理,其深度改革和大幅创新已走上必然之路,剩下的仅是时间和程度问题。如能顺势破解过往的顽疾,则一利而百顺;当然,此中的难处与可能的路径,也很明显。
出租车行业之性质,应与公交、地铁等其他城市公共交通方式无异,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其特殊之处仅在于线路的随机化、服务的个性化、价格的高端化,是对普惠型公共交通的补充,更应强调市场化准入和竞争性监管。
长久以来,我国的城市出租车产业从培育到发展,走的是特许经营模式下公司化经营模式。其初衷良好但后续制度创新不足,与城市发展的交通需求与服务质量已无法匹配,其至数量化控制与层级监管易形成垄断。
从事规模化长途客运的航空、铁路等行业都在努力打破旧往准入限制,并引入多种市场参与者,已极大激发了竞争活动和服务水平。
那么,结论似乎不言而喻,过往成功的特许模式已经过时,开放性准入模式,应是必然之选。只不过,既然是改革,必然会触及既得利益,传统出租行业的被特许公司与庞大的出租车司机队伍,往往阻却制度创新的尝试。
可喜的是,我国汽车产业的蓬勃发展与“互联网+”时代所叠加的共振效应,使得专车或约租车出行方式已是简单之事。城市消费水平的增长以及拥堵、污染的严重化,也都需要更有效的以市场价格指引的交通出行方式。
因此,可以看到,过去一段时间以来,互联网平台推动的各种租约车呈现爆发式增长。原因在于其既填补了传统出租车在技术上不愿覆盖之服务空间,又挤压出了停留在出租车生态中的“份子钱”等形式的超高利润。认清于此之后,剩下的仅是如何顺应产业发展,推进制度与监管的创新而已。
上海交通委成为全国第一个“吃螃蟹”的部门,在首先承认互联网租约车模式的超高效率前提下,以打破封闭的租约车市场准入为突破口;以明确市场准入条件和参与服务的企业责任、驾驶人员的资质条件为制度主干;以更大程度发挥企业自律监管、强调政府事后监管为改革亮点;进行了制度的创新再造,这将直接导致整个出租行业的竞争洗牌和服务提升。
上海模式,或将成为全国行业创新的有效试点,交通部随后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更是将这一创新方向,予以了正面确认。从更大意义上来说,从立法修订到监管创新的跃升,将极大有利于中国获取相关互联网产业、交通物流业、城市节约型建设、环境治理等多方面红利,极具效率性。
从技术上来讲,出租车的平台化服务对接,其实也并不因是互联网技术扩散方才出现。电话约车、电台叫车都是平台化促成交易的前身,只不过平台本身经历了优胜劣汰。另一方面,出租车的司机和公司,也在直接或间接享受互联网平台产生与创新所带来的免费而高效的红利。因此,出租车行业本身并不反对创新与效率,只是畏惧竞争,渴望保护。
本次征求意见稿中,特意将未来的出租车服务区分为巡游型出租和非巡游的网络预约出租,但又不排除巡游型出租同时使用平台租约车,也正是一定程度上考虑到了上述因素。同时,通过直接对网络租约车平台经营者进行明确的市场准入规定,对参与非巡游型网络预约出租驾驶人员及其车辆的资格限制等,可能会将现在市场较为纷乱的参与现状,引导入正常市场竞争中去。
应该说,这是较为合理的制度设置,对出租交易各方权益均考虑到位。
未来,究竟是巡游型出租更受欢迎,还是网络预约出租更具服务利润,关键在于政府对于价格指标与干预方式的拿捏,应当慎重。当然,最后的选择还将在于广大的消费者手中,传统的出租车企或亦将互联网平台化,一系列产业型联姻应能在不久之后破土而出。那将是我们此轮产业开放与制度创新的收获标志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