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川:P2P行业下一步发展的两种可能性

2015-10-18 04:48阅读:136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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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报道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5月27日在北京举办的全国政协委员学习报告会上的讲话。P2P会不会出现规模性的倒闭潮?P2P转银行的路子是否可行?针对这些问题,周小川给出的答案还是值得我们现在再去细读品味。

周小川P2P行业下一步发展的两种可能性

其中,对于P2P网贷属于民间金融(金融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这一定位,周小川提出三个要点:一是民间融资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二是P2P网贷不能涉及高利贷,最高人民法院对高利贷有认定标准,超过以后法律不予保护;三是P2P网贷平台不能做资金池,不能做担保。P2P网贷平台只是一个桥梁,必须确保信息披露充分且公开透明。

此外,周小川谈到P2P下一步如何发展,他认为目前有大概两种可能性,是美国的P2P网贷公司“借款人俱乐部”,其经过美国SEC程序发行上市,这对于国内的P2P平台可能是一种鼓舞;二是国家有关监管部门认为P2P网贷是无照经营,可能会对其进行重罚。

以下为周小川讲话内容实录:

党中央、国务院鼓励支持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因为这是一项金融创新,是科技发展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但同时,也强调要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并创新监管方式。

互联网金融不同业态的风险不同,互联网支付风险相对略小些;对于网络众筹的监管,国际上也有一些经验可以借鉴;监管难度较大的可能是P2P。P2P实际上是个体对个体网贷,点对点的贷款。

目前来讲,P2P网贷在我国属于民间借贷,因为它也没有作为金融行业注册登记,也没有正规监管,相关部门考虑在将要筹备成立的互联网金融协会下面建立一个专门的P2P自律性分会,来进行行业自律。

从P2P网贷属于民间金融这一定位来讲,有几点需要把握:一是民间融资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二是P2P网贷不能涉及高利贷,最高人民法院对高利贷有认定标准,超过以后法律不予保护;三是P2P网贷平台不能做资金池,不能做担保。P2P网贷平台只是一个桥梁,必须确保信息披露充分且公开透明。

有媒体报道,有一部分P2P平台开展了资金池业务,还有一部分平台开展担保业务,这就相当于吸收存款。这些平台在没有取得牌照的情况下,就开展了相关金融业务,是违法违规的。

从另一方面来看,一部分平台如果开展了资金池或担保业务,就有可能导致自身的财务问题。本来这些平台如果只是作为一个信息中介,自身财务问题就不大,不会有太大影响;但如果开展了这些业务,P2P平台本身就卷入了资金借贷关系或担保关系,一旦出现亏损,就会出现“跑路”,这就造成了风险。

因此,监管部门对P2P平台有明确要求,不能形成资金池,不能提供担保。若提供担保,必须申请牌照。目前,这些方面确实比较混乱。

P2P网贷目前还是新生事物,下一步怎么发展还有待进一步观察。目前有大概两种可能性,一种是,美国有一个比较大的P2P网贷公司叫“借款人俱乐部”,前一段经过美国SEC程序发行上市。

为此,P2P平台公司比较兴奋,可能认为美国有一家上市了,以后可能会发展得很好。另一种是,有一些国家监管当局认为P2P网贷是无照经营,对其进行重罚。目前这两方面的情况都有,不要太急于下结论。但是,对于已经出现的风险要小心防范。

再有,从比例上来讲,P2P网贷的规模仍然很小,可以给它一定的空间进行观察。有人说P2P平台网站有几千家了,虽是新生事物,成长却很迅速。实际上,从金融体系的总体借贷规模来看,P2P网贷余额目前所占比例连万分之一都不到,可以再给予一定的空间进行观察。但是,我们也不能掉以轻心,因为它一旦发生风险,主要伤害的是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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