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从直接管企业转向管资产,不妨可以说是真正有意义的深度改革,光靠表面性的形式上的改革,并不是那么容易把握得很好的。
由“管企业”转为“管资本”,关键在于国企改革思路的根本性转变。《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
国家从直接管企业转向管资产,不妨可以说是真正有意义的深度改革,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两权分离,从以往的改革实践来看,有其利亦必有其弊。光靠表面性的形式上的改革,事实上并不是那么容易把握得很好的。如果国有企业的经营权在很大程度上依然控制在企业经理、主管部门和领导手中,属于国家属于全体人民的所有权却不免由于所有者的缺位而名存实亡,就很容易发生过高的代理成本,其风险甚至有可能远远超过规模经济、专业化经济和风险分散所带来的一切好处。国有企业代理成本极高的现象,不仅常常表现为一些国有企业管理不规范、内部人控制严重、企业领导人员权力缺乏制约等现象,大规模的塌方式腐败,也已经出现过较多活生生的实例。在此恕不一一枚举。两权分离归根结底还是要回归一定的所有者控制,这或正是国企改革不容忽视的重要逻辑之一。《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在强调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问责机制,坚决遏制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产等腐败现象,严厉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的同时,明确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等工作,提出了未来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的细化安排。这样的模式在西方的公司治理体系中是没有的,而在当前的具体环境下,或不失为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独特考虑。从长远来看,如何既“坚持党的领导”,又不走“党委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的老路,不免仍将有待进一步的探索。
股权、期权激励制度不单是一种薪酬制度,其实也是实现所有者控制的一种制度安排。国企改革的要义在于以市场化机制来选人,并在规范监管基础上充分授权,完善治理结构,推进董事会建设,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和适合市场与企业自身特点的经营管理运行机制。而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理论上也许不难说得通,实践上则很难体现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的内在要求。别的不说,一二把手行政任命,其他人全部市场化聘用,有的只能拿与行政级别相当的年薪,有的则可以享受市场化的股权、期权激励待遇,这不仅将加剧企业管理者不伦不类的亦官亦商,无从遏制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极易造成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也不利于国企褪去官僚机构的底色,难以从制度上彻底杜绝行政权力对企业生产经营的横加干预。再说,如果因为一二把手的薪酬受到限制,不免也将有可能连累其他市场化聘用人员受到一定的影响。这对于更好地激发企业人员的经营管理积极性和创造性,也是极为不利的。
从管企业到管资本,意味着国家对国有资产不一定采取资产控制的形式,还可以采取更灵活的实现形式,借助资本股权化的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制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也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也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尽管混合所有制并不意味着民营资本为国有资本当垫背,但要消除民营企业的顾虑,则不仅在于国企改革市场化取向的明朗化,也在于所有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国企的好自为之。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关键,一言以蔽之就是向前看。锅不热,饼不贴。见利忘义的短视,无论如何都是使不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