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消协统计,2014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汽车相关投诉2.63万件,其中涉及质量问题1.02万件,合同问题6104件,售后服务问题4111件。汽车(中国汽车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及零部件投诉量占总投诉量的比重由2013年的第4位上升到2014年的第3位。
据了解,消费者对汽车销售及维修服务的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一是强制消费。包括强制搭售保险、强制代理挂牌、加价销售等;二是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包括购车不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条款过于简单或提车后购车合同收回等;三是汽车质量问题;四是服务费用问题,包括维修保养价格不明示及不透明、配件只换不修、过度保养、不能一次性解决故障、维修人员技术水平低等问题;五是售后服务态度强硬、野蛮。这说明汽车消费中质量和服务问题依然很严重,并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汽车销售及维修服务领域用户满意度偏低。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长,有关汽车售后及维修服务的投诉也在逐年攀升。
但是有关部门给出的是另一种判断,据媒体报道,国家质检总局对汽车三包法案运行一年的效果基本满意,一位负责人说:“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发生过一起由于汽车三包导致的恶性群体事件。三包规定落地一年来,有关汽车行业的投诉数量不升反降,出现退换车的情况更是小概率事件中的小概率,这大大出乎了我们的预料,说明我国整体汽车质量水平没有太大问题。”有的专家指出:“汽车三包在执行层面以及社会认识层面都存在问题,处于试验阶段,有93%的新车购买者不了解汽车三包规定。”由此看来,汽车三包实施效果并不能令人满意。
据悉,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其中有关汽车等耐用商品的举证责任倒置的条款可以更加有效地帮助消费者主张权利,但是汽车三包办法并未依据新消法进行必要的修改,导致在很多情况下销售商多以“人为造成”或提出不必要检测为由规避责任,加重消费者举证义务,车主无法接受售后无理野蛮、强硬的处事方式,致使矛盾升级,经常会出现比较激烈的维权行为。
李克强总理最近指出:“要围绕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主动作为,创新维权机制,注重教育引导,推动社会各方共同努力,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促发展、惠民生做出新贡献。”他要求相关部门要探索“市场调节基础上的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都是为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而不是维护部门的权力”。
1月23日,中消协公布了2015年主题:“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这使我们对今年的“3·15”有了新的期待。其中的关键还是“携手共治”,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要共同努力,才能开创汽车消费维权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