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比特币再次令香港投资者“损手烂脚”:香港“Mycoin.hk”比特币支付平台近日突然结业,超过3000港人受影响,损失恐至30亿港元。
这里面有几个困局是,首先,香港虽是国际金融中心,但对比特币(货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从来没有监管。比特币不受金融条例保障,要追讨损失有一定困难;其次,投资者只有按照诈骗罪向警局报案,如果最后确认不是诈骗行为而是一般金融投资经营不善原因,那么投资者就只有自认倒霉。同时,比特币是电子虚拟货币,没有真实有价值的商品和财富凭证抵押保证,追索损失难度非常大。
据了解,比特币于2009年被网络玩家发明,到2013年发展到登峰造极地步。比特币诞生在计算机运算挖掘的脑力劳动力中,是对这种脑力劳动给予的奖赏或者说支付的报酬,它具有商品价值属性,已经在网络世界里充当一般等价虚拟物交换工具并且正在走出虚拟社会,走进现实世界里。
比特币作为一种虚拟网络里“玩家”们的工具被炒作到威胁打破世界各国主权货币的程度,到底其能量在哪里呢?笔者认为,比特币本身没有任何能量,而是比特币操纵者能量很大,用超人“智慧”抓住了现实中主权货币的“软肋”。
2009年至2013年正是世界各国特别是美联储应对金融危机时期。世界各国民众对主权国当局滥发货币,“掠夺”民众财富,特别是对美国依仗美元的特殊地位大肆印钞,放水美元,掠夺全球财富深恶痛绝而又无能为力。主权货币人为操纵的软肋和主权国无节制、无限度肆意滥发货币的硬伤,给了比特币以可乘之机。
而如今,全球性通缩已经到来,特别是世界第一大国的美国经济正在强劲复苏支撑美元强劲走强,美元指数已经由60上涨到目前的90以上。比特币的“机会”将不复存在。从各个国家央行来说,面对比特币来袭都出台了遏制打压措施,比如:中国央行等五部委在2013年12月5日下发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香港金管局始终没有承认比特币的任何地位。
根据主权国是一国货币最终兑付者、债务者和风险承担者的法律属性,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这就决定了比特币一旦支付崩盘,发生大的风险,没有兜底者和最终风险承担兑付者,将给投资者带来较大风险。
这使得比特币在2013年达到巅峰后一路直下,价格于上月初暴跌32.06%,为2013年10月以来最低位置,风险随之爆发。此前已经传出世界各地比特币经营者“跑路”,香港“Mycoin.hk”比特币支付平台人去楼空说明比特币风险在加剧爆发,极有可能迅速蔓延和扩散到世界各地。
更重要的是,主权国货币当局要从比特币疯狂风险中深刻反思:如何控制好本国货币,不肆意滥发货币,酿造通胀,提高主权货币的公信力,不给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提供可乘之机。否则,计算机虚拟社会中的比特币很可能卷土重来,与主权国货币重新一争高下。